今天(10月8日)据人民日报报道,美团公司因“二合一”垄断被市场监管总局罚款34.42亿元。据悉,美团在中国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。
据市场监管总局调查,2018年以来,美团滥用其在中国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,通过实施差别费率、延迟商家上线等方式,敦促平台内商家与其签订排他性合作协议,并通过收取排他性合作保证金、数据、算法等技术手段,采取各种惩罚性措施,确保“买二送一”行为的实施,排除、限制相关市场竞争。阻碍了市场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,削弱了平台的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,损害了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构成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(四)项禁止的“交易对方无正当理由只能与其进行交易”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。
公告发布后,美团官方迅速发布了如下回应公告:
“今天我们收到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美团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。对此,我们诚恳接受并坚决执行,并依据《行政处罚决定》和《行政指令》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整改,杜绝“二选一”。美团将以此为戒,依法合规经营,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,切实履行社会责任,更好地服从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,努力为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多贡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