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29日,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宣判三人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。据新京报报道,记者从被告家属处获悉,三人分别获刑12年、7年、6年。被告人曹的辩护律师尹恒说,曹当庭提出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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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此前报道,2021年2月7日,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曹某等3人冒充老干妈公司员工案向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:被告人曹某、郑某军、刘某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冒充老干妈公司员工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骗取腾讯公司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。依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。
资料显示,2020年4月,腾讯公司以拖欠广告费为由,请求查封、冻结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公司财产。
2020年6月30日,老干妈公司发表声明,称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任何商业合作,并已向贵阳警方报案。
2020年7月1日,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通报称,犯罪嫌疑人曹某、刘某利、郑某军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,冒充老干妈公司市场部经理,为获取推广活动中赠送的网络游戏包代码,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,再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利。
2020年8月7日,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冒充“老干妈”公司工作人员的犯罪嫌疑人曹某、刘某丽批准逮捕。